Practice · Family Law & Inheritance

家事與繼承案件

家事案件要處理的,不只是法律,還有往後很多年的關係。

離婚、監護權、扶養費、探視、保護令或遺產分割,表面上是一件案子,實際上牽動的是子女、父母與手足之間往後多年的相處。家事事件法要求大多數家事案件先經調解,法院在親權案件中也會透過社工訪視、家事調查官報告來判斷「子女最佳利益」。這代表案件的走向,很大程度取決於程序開始前的準備,以及每一份證據呈現出來的樣子。

繼承案件則常涉及遺囑效力、特留分、代墊費用與遺產範圍的認定。手足之間往往不是不講理,而是各自記得的事實不同,需要用文件把事實還原。

君綸法律事務所由陳盈君律師親自評估案件,從調解階段就開始整理事實、證據與可行方案,為當事人建立符合個案狀況、也考慮到日後關係的處理策略。

Case Types · 常見案件類型

家事與繼承案件,常見哪些法律問題?

01
離婚

協議離婚的要件與書面、調解離婚、裁判離婚的法定事由與舉證。

02
親權與監護權

離婚時未成年子女親權的酌定、共同或單獨行使、事後改定親權。

03
扶養費

子女扶養費的計算基準、給付方式、積欠扶養費的請求與強制執行。

04
會面交往

探視時間的約定、對方不履行會面交往時的處理與強制執行。

05
夫妻財產

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、婚前財產與繼承財產的區分、婚內贈與的效力。

06
家庭暴力

通常、暫時與緊急保護令的聲請、證據準備與後續親權影響。

07
繼承與遺產分割

應繼分與特留分、遺產範圍認定、代墊醫療喪葬費用的扣還、分割方式。

08
遺囑與監護宣告

遺囑的法定方式與效力、遺囑執行,以及為失能家人聲請監護或輔助宣告。

Key Issues · 真正需要分析的爭點

家事案件,不能只看「誰對誰錯」

家事案件的證據多半散落在日常生活裡:對話紀錄、匯款明細、就醫紀錄、學校聯絡簿、照顧的事實。法院關心的常常不是誰比較委屈,而是哪些事實能被證明、哪些安排對子女或家庭整體最有利。辯護與主張的重點,是把生活中的事實整理成法院能夠判斷的材料。

1

子女最佳利益

親權案件的核心標準。年齡、意願、照顧現況、友善父母原則與社工訪視報告如何影響法院判斷?

2

主要照顧者事實

誰實際負責接送、就醫、作息與教養?這些事實需要用哪些紀錄證明?

3

扶養費的計算基準

依行政院主計總處平均消費支出、雙方收入與負擔能力如何計算?過去積欠的部分能否一併請求?

4

剩餘財產的範圍與時效

哪些財產列入分配、婚前與繼承財產如何排除、請求權的時效與保全。

5

婚內贈與與脫產

婚姻中移轉給配偶或第三人的財產,能否撤銷或追加計算?

6

家暴事實的證明

驗傷單、報案紀錄、錄音與對話如何構成保護令的證據,以及對親權案件的影響。

7

遺囑效力與特留分

自書、公證、代筆遺囑的法定方式是否具備?特留分被侵害時如何主張?

8

代墊費用與遺產範圍

生前照顧支出、醫療與喪葬費用能否從遺產扣還?保險金、贈與是否列入遺產?

Procedure · 調解與家事調查

調解、訪視與家事調查,為什麼程序準備決定結果?

家事事件法規定,離婚、親權、扶養費等多數家事案件在起訴前必須先經法院調解。調解不是走過場:調解成立的筆錄與確定判決有同等效力,調解中的陳述與提出的方案,也會影響後續訴訟的走向。

親權案件中,法院通常會囑託社工進行訪視,必要時由家事調查官調查,並可能徵詢子女意願。訪視報告與調查報告在實務上具有相當影響力,而報告的內容取決於家庭的實際狀況,以及當事人是否能清楚呈現照顧事實。

繼承案件則常需先確認遺產範圍、繼承人與應繼分,再處理分割方式;遺囑真偽或效力有爭議時,也可能需要另行確認。程序順序一旦走錯,往往要多花數倍的時間回頭補救。

Process · 案件處理流程

決定要處理家事問題後,接下來怎麼辦?

Step 01

確認目標與階段

釐清當事人真正想要的結果(離婚、親權、金額、探視、遺產分配),以及目前是協商、調解或已進入訴訟。

Step 02

整理事實與證據

建立時間軸,整理對話、金流、照顧、就醫與財產資料,區分能證明與不能證明的事項。

Step 03

評估可行方案

依法律要件與證據強弱,評估協議、調解與訴訟各自的可能結果、時間與成本。

Step 04

調解與書狀準備

準備調解方案與家事書狀,決定在調解中揭露哪些資訊、堅持哪些條件。

Step 05

訴訟與後續履行

進入訴訟後的攻防,以及判決或調解成立後的履行、強制執行與改定問題。

不確定自己的情況該從協議、調解還是訴訟開始?

預約律師評估
Our Approach · 君綸的處理方式

家事案件,由主持律師親自掌握

君綸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陳盈君
陳盈君 律師
創辦人 · 主持律師
民國 98 年執業
以刑事辯護與家事監護扶養為主要執業領域

家事案件通常同時牽涉法律、證據與人。同一個案件裡,可能既有親權的判斷、又有財產的計算,還有當事人與對方日後仍需共同面對子女的現實。

君綸法律事務所採取案件篩選制度,由陳盈君律師親自評估案件、確認核心爭點並掌握策略。案件分析不只停留在法條與勝敗,而是回到事實與證據本身,同時把調解成立、訴訟判決與日後履行三種可能都納入考量,為當事人找出在法律上站得住、在生活上也走得下去的方案。

  • 嚴選案件、全程親辦
  • 刑事與家事並重,家暴與親權交錯案件經驗
  • 企業法務主管資歷,熟悉財產與金流資料整理
  • 調解與訴訟並行評估,不預設只有打官司一條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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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AQ · 常見問題

常見問題

對方不肯簽字,就沒辦法離婚嗎?
不是。協議離婚需要雙方同意,但若對方不同意,仍可向法院聲請調解,調解不成立時再依民法規定的離婚事由提起裁判離婚。能否成立,取決於是否具備法定事由以及證據是否充分。
孩子的監護權一定會判給媽媽嗎?
不一定。法院依「子女最佳利益」判斷,考量的是雙方的照顧事實、親職能力、子女意願、友善父母原則與社工訪視結果,而不是父母的性別。
扶養費一個月要付多少?
沒有固定金額。實務上常參考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的每人每月平均消費支出,再依雙方收入、負擔能力與子女實際需求酌定。過去積欠的扶養費,在一定條件下也可以一併請求。
離婚可以分到對方一半的財產嗎?
要看情況。法定財產制下,離婚時可請求剩餘財產差額的分配,但婚前財產、繼承或無償取得的財產原則上不列入,法院也可依個案調整比例。請求權有時效,發現財產被移轉時應盡早處理。
沒有驗傷單,可以聲請保護令嗎?
可以聲請。家庭暴力不限於身體傷害,精神上的騷擾、控制或威脅也可能構成。驗傷單是重要證據但不是唯一證據,對話紀錄、錄音、報案紀錄與證人都可能作為佐證,能否核發仍由法院依個案判斷。
父母生前都是我在照顧,遺產可以多分一點嗎?
法律上應繼分原則上相同,但生前代墊的醫療、看護與喪葬費用,在一定條件下可以主張從遺產中扣還;若父母生前有明確的遺囑或贈與,也會影響分配結果。關鍵在於支出與照顧事實是否有紀錄可以證明。
Next Step

正在考慮離婚、爭取親權,或家中遺產出現爭議?

家事案件的第一步通常不是提告,而是弄清楚自己的處境、可行的選項,以及現在就該保存哪些資料。可先整理現有資料,由律師評估案件目前階段與需要處理的核心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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