帳戶凍結那天,他以為是詐騙電話

阿凱做場外幣商兩年多,每天在幣圈社群接單,USDT收付、台幣出入,靠匯差養活自己跟剛出生的小孩。流程他很熟:確認對方身分、留下對話紀錄、匯款截圖存檔。他自認守規矩。

直到銀行通知帳戶被列警示,緊接著警局來電。三個月前一筆賣幣交易的買家,用的竟是詐騙贓款。檢察官認定阿凱是詐騙集團的水房,起訴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——最重七年。

檢察官的武器:幣流分析報告

近年偵查機關大量使用區塊鏈分析工具追蹤資金流向。從你的錢包地址出發,往上追溯資金來源,往下追蹤資金去向,畫出一張「幣流圖」。只要圖上某個節點連到已知的詐騙錢包,你就被框進去了。

但問題是——這份報告是怎麼做出來的?做報告的人有沒有經過合法程序選任?法院有沒有機會檢驗它的方法論?

最高法院在近年判決中明確指出:幣流分析報告屬於鑑定性質,必須依照刑事訴訟法第一九八條的程序進行,否則不具證據能力。換句話說,它是傳聞證據,不是天然的科學鐵證。

我們怎麼用幣流技術反擊

替阿凱辯護時,我們沒有迴避幣流分析,而是正面拆解它。第一,程序面:該份報告的製作者未經法院選任為鑑定人,報告本身欠缺證據能力。第二,技術面:我們自行委託區塊鏈分析,證明阿凱的錢包地址與詐騙錢包之間隔了七層中間錢包,資金經過混幣器拆分——任何正常交易者都無從辨識對手方的資金源頭。第三,主觀面:阿凱每筆交易都留存KYC紀錄、對話截圖、風險提示訊息,證明他盡了合理查證義務。

當你的律師也看得懂鏈上數據,檢察官的「幣流圖」就不再是黑箱。

判決結果

法院認定:阿凱對於交易對手使用贓款一事並無認識,其交易模式與一般場外幣商無異,且偵查機關提出的幣流報告程序有瑕疵。無罪。

幣圈案件的攻防已經不只是法律問題,而是技術問題。如果你的律師看不懂區塊鏈,他就沒辦法質疑那份把你定罪的報告。